政府系統(tǒng)年度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實施細則(試行)
(昆政發(fā)〔2006〕52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全市建立目標管理機制的決定》(昆發(fā)〔2006〕5號)和《中共昆明市委辦公廳、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昆明市目標管理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由市政府目標管理督查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政府目督辦)負責組織實施。
第三條 本細則適用于納入市政府目標管理序列的責任單位。
第二章 組織領導
第四條 成立昆明市政府系統(tǒng)目標管理年度考核工作組,在市委、市政府的統(tǒng)一領導下,對各目標責任單位進行考核。
(一)市政府系統(tǒng)目標管理年度考核工作組,由市政府秘書長任組長,市政府目督辦主任任副組長,成員由市政府辦公廳、發(fā)改委、經委、財政局、統(tǒng)計局、人事局、編辦、監(jiān)察局、審計局、投資促進局、建設局、城管局、農業(yè)局、政府研究室等單位的負責同志組成,并邀請市人大、市政協(xié)有關領導參加;
?。ǘ┠繕斯芾砟甓瓤己斯ぷ鹘M辦公室設在市政府目督辦,負責對考核組成員的培訓、編組,以及考核結果匯總等工作;
?。ㄈ┠繕斯芾砟甓瓤己斯ぷ鹘M分成若干個小組,分別對目標責任單位進行考核。
第三章 考核內容
第五條 納入市政府年度目標考核的主要內容有:
?。ㄒ唬^斗目標完成情況;
?。ǘ┲攸c目標完成情況;
(三)職能目標完成情況;
(四)實事目標完成情況;
(五)共性目標完成情況;
(六)市委、市政府督查件以及人大代表建議、政協(xié)提案、重要信訪件辦理情況;
?。ㄆ撸┦形?、市政府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要求納入年度目標考核事項的辦理情況;
?。ò耍┠繕素熑螁挝婚_展目標管理督查工作情況。
第四章 考核辦法
第六條 市政府機關目標考核實行日常檢查(抽查)和年終全面考核相結合的方法。
(一)由市政府目督辦對目標運行情況進行日常監(jiān)控和督查;
(二)季度自查。各目標責任單位每季度末要對所承擔的工作目標執(zhí)行情況進行一次認真自查,并在5個工作日內將自查結果以簡要書面材料和報表形式報市政府目督辦;
?。ㄈ┌肽曜圆榕c抽查相結合。各目標責任單位在對所承擔的工作目標全面自查的基礎上,將工作目標進展情況形成簡要文字材料報市政府目督辦。由市政府目督辦會同市級有關部門,對市委、市政府為民辦實事目標和主要工作目標半年運行情況進行重點抽查。自查和抽查結果作為年度目標考核的重要依據;
(四)年終全面考核。在各目標責任單位年終自查的基礎上,由市政府目督辦會同市級有關部門對市政府機關各目標責任單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情況進行全面考核。
第七條 共性目標的考核,按照工作內容,集中時間分別由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市投資促進局等牽頭單位負責組織考核,并將考核結果按要求報送市政府目督辦,分值納入綜合評定。
第八條 各目標責任單位要認真做好年度考核的各項準備工作。按規(guī)定的考核內容進行自查,如實寫出自查總結報告,填寫各類報表,歸集、整理各種資料;自查報告應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報送市政府目督辦。
第九條 涉及考核的統(tǒng)計指標,由市統(tǒng)計局依法負責審核。
第十條 考核采取聽、看、查、問、議、評的辦法,由考核組對照各單位目標責任書,對目標責任單位完成目標任務情況進行考評打分,提出綜合評價意見。
第十一條 目標管理年度考核工作小組工作結束后,由市政府目督辦綜合匯總年度考核情況,將納入市政府目標管理序列有關單位年度目標考核結果報目標管理年度考核工作組審核后,報市政府常務會和市委常委會審定并進行通報。
第十二條 對市國家安全局的考核,由目標管理年度考核工作組單獨組織考核,作出評估。
第五章 計分原則
第十三條 市政府機關目標考核實行百分制,以80分作為基本分。
?。ㄒ唬┛己四繕说幕痉譃椋簥^斗目標20分、重點目標20分、職能目標10分、實事目標10分、共性目標20分(其中,改善經濟發(fā)展軟環(huán)境指標、黨風廉政建設指標、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指標、文明創(chuàng)建工作各4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工作各2分);
?。ǘ┠甓饶繕丝己丝偟梅钟嬎愎綖椋嚎偟梅郑綄嵉没痉郑珜嵉眉臃?實際扣分;
?。ㄈ└髂繕素熑螁挝蛔詈髮嶋H總得分不超過100分。
第十四條 加分原則。
?。ㄒ唬┟宽椖繕送瓿苫虺~完成的,其基本分記滿分。超額完成部分按超額比例給予獎勵加分,加分最多不超過該項目標基本分的20%;
?。ǘ﹩挝宦毮芄ぷ骶哂袆?chuàng)新突破,對全市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做出突出貢獻的,每項加1分,累計加分不得超過2分;
?。ㄈ┌匆?guī)定要求辦理市委、市政府督查件以及人大代表建議、政協(xié)提案、重要信訪件的,每件加0.1分,累計加分不超過3分;
?。ㄋ模χ苯映袚∥⑹≌逻_目標和市委、市政府確定的當年重點工作目標的,每超額或提前完成1項(每個單項指標為1項)加0.5分,累計加分不超過2分;
?。ㄎ澹┠繕素熑螁挝痪C合工作受表彰的按以下加分:黨中央、國務院表彰的加3分;省委、省政府(含國家部委)表彰的加2分,市委、市政府(含省級部門)表彰的加1分,累計加分不得超過3分;
?。┠繕素熑螁挝粏雾椆ぷ魇鼙碚玫陌匆韵录臃郑狐h中央、國務院表彰的加2分;省委、省政府(含國家部委)表彰的加1分,市委、市政府(含省級部門)表彰的加0.5分,累計加分不得超過2分;
?。ㄆ撸┠繕素熑螁挝坏墓ぷ鹘涷?、調研文章被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轉發(fā),或在全國性會議上交流,或在《人民日報》、《求是》雜志上發(fā)表,或在中央電視臺播出,每件加0.5分;被省級部門轉發(fā),或在省級以上單位主辦的機關報刊、行業(yè)報刊、核心報刊上發(fā)表,每件加0.1分,累計加分不超過1分;
(八)各部門、單位年度民主評議市級機關作風的總分按10%進行加分;
?。ň牛ζ渌厥馇闆r需加分的,由市政府目督辦提出意見,報市政府分管領導審核后,由市政府常務會議審定;
(十)同一目標有主辦、協(xié)辦單位的,區(qū)別工作量相應加分;同項內容按最高級別加分。
第十五條 減分原則。
?。ㄒ唬┪赐瓿赡繕巳蝿盏?,應酌情扣分。其中,定量目標完成50%(含50%)以下的,該項目基本分全部扣減;完成量在50%以上的,按未完成的比例扣分。定性目標基本完成的按80%計分,沒有完成的不計分;
?。ǘ┪赐瓿墒形?、市政府確定的當年重點工作任務的責任單位,按項扣2分;
?。ㄈ┪窗匆蠛鸵?guī)定辦理市委、市政府督查件以及人大代表建議、政協(xié)提案、重要信訪件的,按件扣1分;
?。ㄋ模┦艿近h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含國家部、委、局、辦),市委、市政府通報批評的,每次分別扣3分、2分、1分,同項內容按最高級別扣一次分;
?。ㄎ澹ζ渌厥馇闆r需要扣分的,由市政府目督辦提出扣分建議,報市政府分管領導審核后,由市政府常務會議審定;
(六)同一目標有主辦、協(xié)辦單位的,區(qū)別工作量相應扣分。
第十六條 因國家政策調整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完成的目標項目,由目標責任單位向市委、市政府寫出書面報告,由市政府目督辦初審,經市委秘書長、市政府秘書長審核,報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同意后,該項目標及計分可予相應調整。
第十七條 根據年終目標檢查考核計分結果,由市委目督辦、市政府目督辦及時綜合匯總,提出完成年度工作目標“一等獎單位”、“二等獎單位”、“三等獎單位”和“未達標單位”建議名單,經市委秘書長、市政府秘書長審核,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同意后,報市委常委會議討論審定,以此兌現(xiàn)獎懲并在全市進行通報。
第六章 獎勵和處罰
第十八條 獎勵辦法。
?。ㄒ唬┛己说梅衷?0分以上(含80分)的為達標單位,按相關政策給予獎勵;
?。ǘ┰谶_標單位中按得分順序評選出完成年度工作目標“一等獎單位”、“二等獎單位”、“三等獎單位”;
(三)對獲得一、二、三等獎的市級機關各委辦局(在經市級以上批準進行的各單項考核獎勵之外),由市政府對其主要領導及副職領導給予獎勵,并發(fā)給一次性獎金,獎金額度由市政府目督辦提出建議,經市政府秘書長審核,報市政府審定后兌現(xiàn)獎金;
?。ㄋ模Λ@得一、二、三等獎的市級機關各委辦局(在經市級以上批準進行的各單項考核獎勵之外),由市政府發(fā)給該單位干部職工獎金,獎金額度及分配比例由市政府目督辦提出建議,經市政府秘書長審核,報市政府審定后兌現(xiàn)獎金;
(五)對在目標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先進個人,由市政府辦公廳進行表彰,并作為評定優(yōu)秀公務員的重要依據;
(六)進入市政府目標管理考核序列的省直管單位實行目標管理定額獎。獎金額度由市政府目督辦根據考核得分情況,并參照其上年的獎金水平,商市財政局,提出建議報市委、市政府審定;
?。ㄆ撸┠繕丝己霜劷鸢l(fā)放,由市政府目督辦擬制獎金發(fā)放通知,經市政府秘書長審定后,由市人事局審核蓋章,市財政局撥付獎金;
?。ò耍┦姓髂繕素熑螁挝灰凑摘勄诹P懶,注重績效的原則,適當拉開目標獎檔次,制定內部目標獎分配方案后嚴格執(zhí)行。
第十九條 處罰辦法。
?。ㄒ唬┛己说梅衷?0分以下(不含80分)的為未達標單位,不發(fā)當年獎金;
(二)年內在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劃生育以及安全生產等方面發(fā)生重大問題的單位,實行“一票否決”,不發(fā)當年獎金;
?。ㄈ┪赐瓿墒形⑹姓疄槊褶k實事目標、在目標管理督查工作中弄虛作假以及受到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含國家部委),市委、市政府通報批評的,取消評選先進單位資格。
第二十條 實行領導干部目標考評結果備案管理。對被評定為“一等獎單位”或“未達標單位”的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由市委目督辦、市政府目督辦負責組織填寫《領導干部目標考評結果備案表》,送市委組織部歸入干部檔案,作為干部使用與否的重要依據之一。
第二十一條 對列為末位的“未達標單位”的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由市級領導進行誡勉談話,對其黨政主要領導進行離崗培訓。連續(xù)兩年被評為“未達標單位”的,依照有關程序對其領導班子成員進行必要的組織調整。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要根據本辦法,結合實際,制定各自的目標管理考核實施細則。
第二十三條 本細則由市政府目督辦負責解釋,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